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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榆林国际马拉松赛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9-11 16: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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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榆林国际马拉松赛将于9月16日在我市城区主要道路举行。为确保比赛线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比赛期间将对部分区域“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6日6时至16时,在2018榆林国际马拉松赛路线及其周边1千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气球或放飞风筝、孔明灯。对用于比赛转播、应急救援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