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文化旅游活动,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文化氛围,推动宣传文化旅游发展,建设宣传文化旅游强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我市宣传文化旅游繁荣发展,创建知名宣传文化旅游城市,实现文化与经济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共文化服务原则。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以广大群众为主体,增强公众参与度,通过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坚持地域文化特色原则。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为载体,彰显活动的时代性和民俗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神木文化底蕴。
(三)坚持平安祥和喜庆原则。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四)坚持务实惠民节俭原则。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活动安排
(一)主题:塞上明珠·辉煌神木
(二)时间:2018年12月28日(十一月二十二)至2019年2月20日(正月十六)
(三)地点:市区、相关镇街
(四)内容:为丰富神木市2019年“陕北过大年”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服务内容,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本次活动项目安排如下:
1.璀璨灯火迎新春
点亮彩灯:由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倡导干部群众制作新颖美观、富有特色的灯笼或彩灯,于节日期间摆放或悬挂在单位楼院门前。
搭建彩门:在神木重要门户出口和路段,“彩门”要留出消防通道,高度不得低于5米。
举办灯展:在和谐广场、人民广场、迎宾广场、东兴广场、杏花滩公园、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红碱淖景区等地进行,主要展示我市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经济文化发展成果。每个广场装饰设计至少1—2组,高度不得低于3米,正月十五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承办单位自行拆除。
装扮街道:在城区主要街道和路口及四合院(白氏民居、张家大院、李家大院)统一装饰体现传统节日气氛的灯笼、中国结等。
以上方案可自行委托设计,经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并于2019年1月28日(腊月二十三)之前完工,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
2.锣鼓喧天闹新春
秧歌闹春活动采取指定的形式进行,指定秧歌队27支,陕北矿业公司、文广局、住建局、安监局、农业局、税务局、林业局、大柳塔试验区、高家堡镇、锦界镇、店塔镇、大保当镇、孙家岔镇、中鸡镇、尔林兔镇、马镇镇、贺家川镇、花石崖镇、栏杆堡镇、沙峁镇、万镇镇、麟州街道、西沙街道、迎宾路街道、西沟街道、永兴街道、文旅集团各1支。指定单位可自行组队编排表演,也可选择社会文艺团体承办演出。表演形式可自愿选择传统秧歌、腰鼓、广场舞、武术、轮滑等多种形式,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演出。表演人数须在48人以上,每支秧歌队表演时长须在15分钟左右。由市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指定单位的秧歌节目编排、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正式演出情况和观众反馈结果进行评选奖励。演出费用由文广局根据评选结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广场办和滨河新区分别负责协调所辖广场用电保障。
3.文化惠民贺新春
(1)戏剧(晚会)公演专场文艺演出28场,采取指定的形式进行,指定市晋剧团演出10场、大柳塔试验区、高家堡镇、锦界镇、店塔镇、大保当镇、孙家岔镇、中鸡镇、尔林兔镇、马镇镇、贺家川镇、花石崖镇、栏杆堡镇、沙峁镇、万镇镇、麟州街道、西沙街道、迎宾路街道、永兴街道各演出1场,镇街文艺演出可自行编排节目,也可选择社会文艺团体承办演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演出场地和舞台搭建由文广局负责。表演剧目可自选戏曲、歌舞、二人台、小品、杂技、相声、民歌等,节目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讴歌新时代、歌颂党和人民、传播正能量,群众喜闻乐见。演出节目时长须在120分钟左右,经市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聘请专业人员对参加演出单位表演情况和群众反馈结果进行评选奖励。演出费用根据评选结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演出单位自行解决。
(2)举办千人长跑迎新年,新年音乐会,“贺岁杯”英雄联盟电竞大赛,“贺岁元宵”相声演出,社区春晚,少儿春晚,神木春晚,百花迎春文艺晚会,元宵戏曲文艺晚会。
(3)义务写春联,书画展,摄影展,猜灯谜,迎春游园等活动。
上述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4.文物瑰宝谱新春
主要包括迎春非遗展、迎春元宵灯会、三元圣会、九曲游春传统灯游会、传统庙会文化。
上述各项方案由承办单位自行委托设计施工,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5.体育赛事争新春
健步走、棋类、球类比赛等在体育馆、体育中心等地举办,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6.广播影视聚新春
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电视展播、电影放映,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7.古镇戏春、冰雪迎春、民俗送春、志愿暖春
分别在高家堡镇、红碱淖景区、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村(社区)等地举办,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8.神木市第三届年货节
分别在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城区各农贸市场举办,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上述8类主题活动安排时间,地点,主办、承办单位及负责人详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神木市2019年“陕北过大年”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封 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雷晴初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孙 彬 市政府副市长
秦小军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高文光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张凌云 石峁遗址管理处处长、高家堡镇党委书记
何树强 市委办主任
高增刚 市政府办主任
刘亚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巨才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白杰华 团市委书记
闫秀娟 市文联主席
刘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刘会高 市教育局局长
李忠智 市住建局局长
李建军 市文广局局长
刘朝军 市安监局局长
张 波 市卫计局局长
郭勤飞 市民政局局长
贺文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郝建军 市食药监局局长
雷杰祥 市旅游局局长
尚 涛 市电力局局长
姬 升 市气象局局长
刘长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国亮 市文广局副局长
方尚鹏 市文广局副局长
苏永德 市文广局副局长
朱绪华 市滨河新区办主任
张艺周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徐海洋 市文旅集团董事长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安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李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雷杰祥、朱绪华、徐海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安全工作组设在市公安局,高文光同志兼任组长,刘朝军同志兼任副组长。
五、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神木电视台、神木报、神木新闻网等本地新闻媒体及邀请中、省、榆林市新闻媒体对“陕北过大年”神木市各项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控。
市总工会:负责春节期间猜灯谜活动。
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及义工服务队深入社区、敬老院、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市文联:负责迎春书画展、剪纸展、摄影展以及义务写春联活动。
市文广局:组织实施春节期间的各项文化惠民活动。
市旅游局:负责“陕北过大年”旅游活动。
市住建局:负责神木城区主要街道和路口的亮化工程,营造“陕北过大年”活动气氛;负责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确保良好的旅游环境。
市林业局:负责迎宾大道公园和东山森林公园的美化亮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春节各项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经费的落实等。
市工贸局: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移动通信运营商保障春节活动期间网络畅通;主要活动现场配备移动网络通信车,保障手机网络畅通。
市食药监局:负责春节期间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春节期间全市物价稳控工作,防止出现宰客现象。
市卫计局:负责制定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并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任务。
市电力局:负责保障春节活动期间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春节活动期间天气预报及天气应急服务。
市滨河新区办:负责和谐广场和滨河新区主要街道的亮化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春节活动期间各项交通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队:负责保障春节各项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高家堡镇:负责高家堡古镇戏春活动。
各镇街:负责完成春节期间秧歌、戏剧(晚会)公演调演任务和辖区内的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各种方式营造春节气氛,同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和恒源集团:负责协办神木春晚。
陕煤北元化工:负责举办东兴广场灯展。
市文旅集团:负责举办红碱淖灯展和冰雪迎春、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灯展、民俗送春和第三届年货节、神木大剧院新年音乐会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项宣传文化旅游活动要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反应全市“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突出体现神木改革开放40周年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
(三)神木市2019年“陕北过大年”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参与单位进行评优奖励。
(四)相关媒体要积极跟进神木市2019年“陕北过大年”春节宣传文化旅游活动报道。
(五)公安、交警、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各类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文明、安定、和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