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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体育局

YULIN CITY SPORTS BUREAU

关于全市开展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09: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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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开展第六次体育场地

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办(文体局)、教育局、统计局、旅游局:

根据陕西体育总局、教育统计局、旅游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陕体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41月至6月期间,在全范围内开展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并成立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榆林市体育局。县区参照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体育场地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全社会

各系统、各行业协作配合,同时希望得到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普查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建立岗位和目标责任制,按照《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全市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榆林市体育局局长                朱  勇

副组长:榆林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继胜

榆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锦彦

     榆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樊小兵

     榆林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  明

成  员:榆林市体育局政秘科科长        王艳军

     榆林市教育局基教一科科长        张  瑞                  

        榆林市统计局农财社会科科长      钟  浩                    

榆林市旅游局产业促进科科长      李海军                    

榆林市体育局体育经济科科长      王龙龙

      榆林市体育局宣教科科长          万继民

    榆林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      刘志强

        榆林市体育局竞技科科长          刘攀伟

榆林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韦  军

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任      蔡建军

榆林市游泳馆主任                李  丁

榆林市体彩中心主任              宋永利

    办公室地点设在:榆林市体育局体育经济科

办公室主任:榆林市体育局副局长李继胜(兼)

办公室主任:榆林市体育局体育经济科科长     王龙龙

榆林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     刘志强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从市体育局和相关局抽调人员组成。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柳营西路市体育局

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人: 王龙龙   电话     15509126680

         张  鹏   电话     15291205818

办公室电话:      3516923

传    真: 3516923

 

附件: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统计局                    榆林市旅游局


20131224

 


抄送:省体育局       市政府办公室

榆林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31226日印发

附件:

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新时期体育事业赋予体育场地、设施新的发展理念,全面了解全市体育场地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的情况,对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地全面普查。

二、 普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体育场地数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体育场地状况,即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

(二)为全面制定建设小康社会体育场地标准、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三)为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了解、掌握全省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奥运争光计划(2011—2020)》,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

(四)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以及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

三、 普查范围

全市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类体育场地。

四、 普查内容

主要是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大型场馆运营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普查场地所属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在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2013年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

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地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数、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业特性指标。

大型场馆运营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指标、支出指标、承担各种运动天数、承担各种活动次数。

本次普查场地类型包括:体育场、田径场、田径房(馆)、小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室外游泳池、室外跳水池、综合房(馆)、篮球房(馆)、排球房(馆)、体操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武术房(馆)、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房(馆)、举重房(馆)、击剑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室)、保龄球房(馆)、台球房(馆)、室内五人制足球场、网球房(馆)、室外射箭场、室内马术场、室内速滑场、室内轮滑场、门球房(馆)、足球场、室外五人制足球场、室外七人制足球场、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排球场、室外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室外射箭场、室外轮滑场、室外门球场、室外人工速滑场、摩托车赛车场、汽车赛车场、卡丁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馆、室外马术场、射击房(馆)、室外射击场、水上运动场、天然游泳场、航空运动机场、室内滑雪场、室外人工滑雪场、高尔夫球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登山步道、城市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户外活动营地、其他类体育场地等。

五、 普查标准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六、 组织机构

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由市体育局、教育厅、统计局、旅游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榆林市体育局体育经济科。

各县区应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县区级普查机构作为本次普查的基本组织实施单位,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普查办公室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对普查员的培训、指导,真正做到“不重不漏”,保证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七、 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

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制定《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县区普查机构统一布置,统一培训。

各县区普查机构按照我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普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布置并开展培训工作。

在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管辖行政区的普查工作进行布置、培训、数据汇总。县级普查机构根据辖区内所在单位和个人场地,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登记、填报普查登记表。经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入微机并上报省普查办。

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参照省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的宣传方式并结合本市的实际需要,适时适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采取发布消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

八、 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布置阶段(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31日)

1、根据陕西省体育局的安排制定榆林市第六次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普查办公室;

3、与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会签文件。

4、下发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及工作实施方案;

5、启动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宣传工作。

6、召开全市普查工作动员会。(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31日);

7、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根据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制定上报实施方案,并组织本区域业务骨干培训工作(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

8、落实上报各县区联络人员名单的联系电话(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31日);

9、制定全市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抽查方案、评比奖励办法、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2013年12月21日—2014年1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5月10日)

1、正式启动体育场地普查登记工作(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31日);

2、普查工作检查组指导、督查各地普查工作进展(2014年2月1日—2014年3月16日);

3、县区普查机构录入、汇总审核上报普查数据(2014年3月17日—2014年4月1日);

4、市普查办公室赴各县区对普查质量进行抽查验收(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10日)。

(三)总结阶段(2014年4月10日—2014年6月30日)

1、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根据普查数据汇总情况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大型场馆检查报告,并将普查数据上报省体育局(2014年5月10日—2014年5月31日);

2、发布普查结果(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31日);

3、召开我市普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2014年5月31日—2014年6月30日)。

九、普查工作要求

1、各县区体育局长亲自挂帅,成立领导机构与普查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中必须有教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同志参加;

2、必须在2013年4月1日之前按要求、按质量完成基层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3、与上级普查机构保持经常性联系,市级普查员下到基层普查点,进行监督指导,业务把关;

4、对下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进行抽样调查;

5、认真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工作。普查工作完成后,写出数据分析与普查工作总结并上报。

十、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由省、市、县三级组织实施。省普查办公室提供数据处理系统,并对设区市一级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普查数据处理采用各级直接处理基层数据,并逐级上报登记表和综合表的工作模式;县区普查机构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制定普查细则和质量控制细则,对培训方案、调查方案、调查登记、填报普查表、审表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各级普查机构需对辖区内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事后质量检查与评估。

十一、普查数据公布与管理

    普查数据汇总后,榆林市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和各县区普查办公室需对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和提炼,经市统计局评估后,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对本次普查获得的数据等有关资料,由各级体育部门或相关单位妥善保存并认真研究,进一步发挥本次普查的作用。

十二、普查经费

    县区体育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特点、难度和工作量,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普查经费由省、市、县(区)共同负担,可由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

十三、奖励和处罚

    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普查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普查方法有关规定的普查人员,由普查机构批评教育。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