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中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区教体局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以及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研究制订了我区《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布,向全区各学校、广大教师、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科研工作者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对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工作提出基本要求,是学校开展教师在职教育、实施校本研修工作的基本规范,也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行动指南。校本研修的管理主体是学校、研修主体是教师,需要各中小学、幼儿园、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实施,也需要教育督导部门的监督、教研部门的指导、电教部门的支持。希望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广泛宣传,力求吃透内涵要义。欢迎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建议意见,对实施意见的修改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请您将建议和意见于2021年9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横山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031577611@qq.com,也可至横山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谈建议。横山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横山区教研室一楼11号,电话:7611630。
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
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 “四有”好老师为目标,通过教师以校为本的在职学习、在职培训、实践研究、工作历练,为全区专业化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基。
二、基本目标。到“十四五” 末,全区中小学自主自强、合作共享、开放兼容、充满生机的学校研修文化基本形成。各中小学建立了完备的校本研修制度,研修活动真实、扎实、规范、富有实效。教师研修个性化、学校研修特色化充分彰显,研修的常态化机制完全形成。校本研修真正成为教师实现职业理想和自我价值、实现幸福完整教育生活、走向卓越的主要载体。教师的行走方式、学生的生存状态、教育的科研范式、学校的发展模式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三、基本原则
(一)面向全员,整体推进。面向全区中小学教师,发挥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每一位教师的专业成长,实现全员参与。各中小学要落实好本校校本研修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努力形成研修工作常态化机制。
(二)以校为本,突出特色。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将校本研修与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传统、教育教学实践和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相结合,探索适合本校实际的研修内容、研修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努力形成教师主动参与、生动活泼、彰显校情实际的特色化研修。
(三)聚焦课堂,注重质量。课堂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校本研修要植根于课堂,以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为基础,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强化基于课堂教学的“实践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以新教育“构筑理想课堂”“六个维度三重境界”为指引,以变革课堂教学评价理念为切入点,强化课堂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理想课堂构建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将围绕课堂教学的集体备课、示范观摩、观课议课以及“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形式和内容,以研促教、以研促训,切实提高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研修质量。
(四)不拘形式,务求实效。各中小学要力戒应付检查、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积极尝试探索教师乐于参与、主动参与的研修形式,构建网络研修、线下研修互补,便于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研修方式,务求校本研修取得实效。
四、研修的基本模式与要求
(一)研修类型的构成
全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由公共必修、主题研修两个大类型构成。其中公共必修是学校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教师必须参与的研修活动。凡是属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科研、校本课程开发和学校常规管理范畴的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探究等活动,均纳入公共必修部分。主题研修是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求自选的研修。主题研修的研修主题确定可以由学校提供研修选题领域,教师依据选题领域细化确定,也可以由教师根据自身发展层次和专业发展实际自主拟定。
(二)研修内容的确定
各学校的校本研修内容要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结合学校实际细化确定,校(园)长、班主任、后勤服务等岗位要依据岗位专业标准或要求选择对应的研修内容。中小学校本研修主要包含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部分,学校和教师要根据自身优势和不足、发展需求、工作岗位需要进行有针对性地选择。校本研修的主要内容是:
(1)专业理念与师德。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
(2)专业知识。A.教育知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的论述、历代中外教育家对教育教学的论述、当代教育名师对教育教学的论述、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B.学科知识(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C.学科教学知识(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法、学科课程标准);D.通识性知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中国教育基本情况、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现代信息技术知识)。
(3)专业能力。教学设计与教学实施、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教育教学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
(三)研修方式的选择
各中小学要聚焦新教育实验“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交往”“三专”行动,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研修目标、研修任务和具体内容,选择符合校情、师情的校本研修方式。倡导各学校根据新入职教师、经验型教师、专家型教师构成情况和研修需求的差异,实施研修内容、研修方式分层选择的分层研修。校本研修的基本方式有:
--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教;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点评;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网络平台直播交流等。
(四)研修的基本流程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研修周期。其中9月份为学校、教师制订研修计划阶段;5月份为学校、教师认定研修学分、总结学年度研修工作阶段;6月份为区教研室考核评估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阶段;7-8月份为教师补修阶段。研修基本流程如下:
1.研修计划的制订
每学年9月份,学校制定学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对学校的公共必修提出明确规划和要求,对教师的个性化主题研修提出指导性建议和要求。教师向学校申报主题研修,学校审查并公示。
2.研修过程的实施
(1)公共必修的基本要求
学校按照计划实施培训、教研等各类研修活动,并做好各类活动材料的整理、存档和教师研修学时、研修成果的登记。做好教师主题研修研修过程的督查、指导。
(2)主题研修的基本要求
教师依据主题研修研修计划实施主题研修。主题研修各环节基本要求是:
A.研修主题的确定(研修内容就是研修主题)
以学校确定研修主题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学校学年主要工作,反映学校课程改革主旋律;教师研修主题的确定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自身发展中的不足、困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普遍性难点、热点、疑点问题形成自己的研修主题。
B.研修方案的制定
教师要依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主题研修方案,重视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研修目标明确、研修内容具体、研修方法与步骤合理。
C.研修方案的实施
研修方案的实施要紧扣研修主题,对与研修主题有关的文献材料进行博览与精读,对与研修主题有关的技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我训练,并及时撰写心得体会、教育教学随笔等。做好研修过程资料的积累与存档。
D.研修成果的提炼
研修成果要在系统回顾研修过程、梳理分析研修材料的基础上,提炼出研修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并对下一学年度的主题研修进行初步规划。
3.研修成果的呈现
(1)公共必修研修成果的呈现
公共必修研修成果要坚持“参与即成果”“过程即成果”“成长即成果”原则,主要成果有读书笔记、听课笔记、培训笔记等在研修活动中自然产生的材料或记录性材料。学校可以根据实际以材料+考勤的方式,综合对教师的公共必修进行考核。
(2)主题研修研修成果的呈现
主题研修研修成果呈现的主要方式有文本成果交流、文本成果发表、课堂公开教学、专题讲座报告四类。具体形式为:主题研修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读书心得、教育教学案例、教育叙事、教育随笔、优秀课堂教学点评、优秀课堂教学案例、专题探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专题讲座报告讲稿等,研修成果的呈现要紧扣研修主题。
4.研修工作的总结
每年5月份,学校、教师进行本学年度研修工作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学校依据本校校本研修管理办法或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细则等管理制度组织教师的研修学分认定,经公示无疑议后向区教研室提出考核评估申请。
五、考核评估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估
1.校本研修工作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由区教研室负责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考评,主要包含校本研修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运行情况、学年度校本研修计划方案制订情况、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学年度校本研修工作总结、校本研修主题研修的申报、公示与备案,校本研修学分考核认定的实施情况、校本研修文化氛围等,并纳入中小学校长及中小学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2.对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的基本方式
教师学年度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按照教师申报、学校认定、县区审核的流程,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每年须修满160学时、10-14学分的研修任务(其中10学分主要从研修量的方面予以考核,4学分主要从研修质的方面进行考核,以标准学分乘以权重系数的方式计算),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修满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
学时与学分的转换为每4学时或半天为一个研修单元,一个研修单元的学分记0.25学分。教育教学论文等研修成果,可充分考虑成果质量以及在形成过程中所用时间长度,然后由学时转化为学分。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考核认定分研修计划、公共必修、主题研修、研修总结四个部分,其中公共必修部分每位教师完成不少于5学分(80学时)的研修活动,学校须从量与质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制定明确的考核认定办法;研修计划、研修总结、主题研修以“学分×权重系数”的方式认定学分,研修计划标准学分为0.25学分(4学时)、研修总结标准学分为0.75学分(12学时)、主题研修标准学分为4学分(64学时),每个项目的考查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权重系数分别为1.4、1.2、1、0.8,每项标准学分乘以权重系数,为该项实际所得学分。
学校可积极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对上年度超过标准学时(160学时)学时的研修进行登记储蓄,转存为下一学年度的研修学分;对本学年度研修学时未达标教师,可以给予教师一个月内的补修机会。
3.研修学分的破格认定
各学校要积极探索构建有利于教师结合工作、生活实际,灵活多样、具有弹性的学分管理制度。对于取得以下专业水平荣誉或成果的,本学年度学分可以根据实际直接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A.获得本学年省级教学能手称号;B.在《人民教育》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的教育教学成果;C.在新教育实验等全区重大教育改革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D.本学年度内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教育专著;E.获得权威专家好评、同行认可的专业称号、荣誉、成果,经教师本人申请,学校可以综合教师本人平时研修表现,研究是否给予破格认定学分。
(二)结果运用
凡学年度学分认定达到10学分者视为完成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可以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树模和教学能手选拔等相关活动,同等条件下以优秀、良好、合格为序;学分认定不足10学分者视为没有完成校本研修任务,不得参加职称评定、职务提拔、岗位聘用、评优树模和教学能手选拔等相关活动。区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年度校本研修不合格的在原标准待遇上按30%的比例扣除待遇。
六、研修的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强化行政推动力量。区教体局构建以教体局为主体,督导室督查、教研室管理指导的校本研修推进格局,强化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的行政推动力,并成立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区校本研修工作的顶层设计、规划指导、检查督查、考核评估。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继续加强、完善本校校本研修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提高本校校本研修工作的行政推动力。
1. 横山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安 辉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2. 横山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滋江
副主任:(待定)
业务负责人:周喜国
干 事:(待定)
(二)加强教研指导力度。区教研室为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考核评估、学分管理和业务指导的主体,要依据本意见制定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考核评估工作,并以调查研究、专题培训、专项督查、讲坛论坛、课题研究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学校提升校本研修管理水平。
(三)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是校本研修管理的主体和教师专业发展的主阵地,校长是学校校本研修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强化校本研修“以校为本”理念,进一步下移校本研修管理权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在研修管理中的自主权,夯实学校主体责任。
(四)激活教师研修潜力。各中小学要积极探索符合教师在职学习、专业成长规律和研修个性化需求的研修方式和管理方式,充分激发教师研修的主动性、积极性,激活本校校本研修内在潜力。
七、其它事项
1.幼儿园、职教中心参照本意见执行。
2.本意见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3.本意见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意见的主要政策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2012年2月10日)
2.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2017年12月4日)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
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规范〔2018〕5号,( 2018年3月8日)
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年6月23日)
6.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教师〔201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