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18周岁,并获得健身瑜伽三段资格证书;
(三)热爱健身瑜伽运动,积极宣传健身瑜伽知识。
二、考核目标
申请健身瑜伽初级教练员者,应掌握的专项技能主要包括:
(一)《健身瑜伽体式标准》中三段要求的所有体式;
(二)熟悉健身瑜伽竞赛规则。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体式考核
1.体式考核范围(注:单边体式必须左右两侧都做)
坐姿类:至善坐,半莲花坐;
前屈类:直角式,增延脊柱伸展式,单腿背部伸展式,站立前曲伸展式;
后展类:展臂式,新月式,眼镜蛇式,云雀式,单臂支撑后展式;
侧弯类:风吹树式,三角伸展式,侧角伸展式;
扭转类:站立腰屈扭转式,半三角扭转式,扭脊式,半莲花扭脊式;
平衡类:摩天式,半舰式,树式,船式,侧板式,鸟王式;
倒置类:下犬式,顶峰式,犁式;
其他类:骑马式,斜板式,猫伸展式,八体投地式,战士一式,战士二式。
2.体式考核要求
申请者需顺利完成考官从体式范围内随机抽选的8个体式。完成体式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不合格:
(1)考试过程中有3个或以上数量体式出现失去平衡或偏离中正位;
(2)体式完成过程中出现3次以上失误;
(3)考试过程中出现遗忘现象。
(二)理论考核
考试题型为单选择题(10题),判断题(10题),多选择题(10题),简答/论述题(1题);其中简答/论述题为40分,其他题型为2分/题。
1.理论考核范围
(1)瑜伽简史;
(2)健身瑜伽理论及习练原则;
(3)健身瑜伽体位分类与重要性。
2.理论考核要求
参加健身瑜伽初级教练员培训考试,理论成绩须达到70分。
四、成绩评定方法
1.理论成绩占40%,体式成绩占60%。
2.通过体式与理论考试,总成绩达到85分以上者颁发初级教练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