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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德赛区第三轮第一场比赛打架斗殴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29 16:3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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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德赛区第三轮第一场比赛打架斗殴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2016年7月2日3点举行的陕西省足球甲级联赛暨“铁丝联盟世界杯”第六届榆林市足球联赛(绥德)赛区米脂与子洲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至下半场75分钟时,米脂队21号队员周亚楠对子洲队10号队员杜义拿球时身后犯规,在裁判鸣哨后,子洲队10号队员杜义先辱骂米脂队21号队员周亚楠,随后米脂21号队员周亚楠上前与其理论,裁判立即把双方队员叫至跟前进行劝导,此时子洲对10号队员杜义情绪十分激动,根本不听劝解准备动手打米脂队21号队员周亚楠,场上米脂队7号队员李腾上前制止,随之招来子洲队10号队员杜义、28号队员艾静、27号队员栾雨春、16号队员栾泽、3号队员徐文慧、13号队员钟浩、23号队员王凯上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特别是子洲队28号队员艾静在米脂队7号队员李腾倒地的情况下用脚猛踩其头部,10号队员杜义更是拳脚相加,米脂队22号队员高翔见队友被打也参与到打架事件中来,子洲队替补席队员在场上发生矛盾时不听助理裁判员劝导,第一时间冲入场内造成事端扩大,其中有子洲队球迷也参与到这次打架事件中,子洲队替补席队员和球迷在比赛进行过程中恶语相加用报复性的语言攻击米脂队的场上队员,导致场面混乱失控.打架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绥德县足球协会立即启动球场比赛稳控应急预案,组织绥德县足球队全体队员和比赛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进入球场,配合主裁判将双方参与打架的队员和球迷强行带离现场,带离现场后对双方队员和球迷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和稳控,后主裁判鉴于场上发生的打架行为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决定取消比赛。待双方情绪稳定后,为防止双方再次因情绪过激发生打架行为,绥德县足球协会要求并组织子洲队队员先行离开,后组织米脂队队员离开。

此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子洲队队员无组织无纪律,不服从主裁判劝解和制止,缺乏足球运动体育道德,遇事不够冷静,发生肢体冲突,故而引发双方队员和球迷冲入球场打架,行为过激,影响十分恶劣,属于球场暴力行为。

随后榆林市足协召开了紧急会议,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图片等材料,当事俱乐部代表运动员的陈述、书面说明等,子洲县足球协会人员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因此,榆林市足协做出了相应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