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体发〔2015〕3号
榆林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榆林市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榆林市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尽快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应目标任务。
榆林市体育局
2015年1月4日
榆林市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无形资产、战略资源和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提高榆林知名度,提升榆林美誉度,推动“三大战略”深入实施,建设富裕、民生、生态、文化、和谐的幸福榆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统筹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现就市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力以赴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攻坚战、持久战,推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实现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新型城市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
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Ⅰ—1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
Ⅲ—1健全学习制度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
2、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
Ⅲ—2党员干部学习
1、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2、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Ⅲ—3“中国梦”宣传教育
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Ⅲ—6工作部署
1、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
Ⅲ—8组织实践活动
1、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善行义举和学习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2、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道德修身活动。
3、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开展升国旗仪式、入党仪式、入团仪式等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Ⅲ—9组织实践活动
1、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区级活动。
2、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体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
3、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
Ⅲ—10强化制度保障
1、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学生守则、行业行为规范等行为准则。
Ⅲ—16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1、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市民对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驻人口的比例≧8%。
Ⅲ—17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Ⅲ—27开展组织群众性主题活动
1、组织“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Ⅲ—29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工作
1、有完善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机制,经常开展具有地方特色、有一定影响的的网上传播活动。
2、参加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季度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测评的基本依据。
Ⅰ—4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Ⅲ—41“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1、遵守职业道德,执行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Ⅰ—5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Ⅲ—48体育设施与体育活动任务
1.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县区各级政府组织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每年1次以上。市、县区各级政府组织单项型体育活动,市级每年5次以上,县区级每年3次以上。
2.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 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3、建立市、县区、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主题活动,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
Ⅲ—52公共场所道德
1、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2、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嘻嘻吵闹等现象。
Ⅲ—55人际关系
1、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Ⅰ—6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见《榆林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测评表》
Ⅰ—10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Ⅲ—94领导重视,文明委协调
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设文明建设工作,有创建文明
城市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2、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
Ⅲ—95创建文明单位
1、在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
特色指标
每获得一项荣誉称号得1分,6项(包括6项)以上得6分。
三、实施步骤
市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筹备启动阶段。主要任务:健全机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总体方案和测评体系要求,摸清底子,制定本部门创文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具体化,做出进度安排,层层分解落实。
第二阶段(2015年4月-2017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主要任务: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部门的创建责任;召开创文工作推进会,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创文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做好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相关指标测评的配合工作。
第三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全面提升阶段。主要任务:自查自纠,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攻坚方案,采取各个突破的方法和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攻坚战,确保创文任务指标达标,推动创文成果得到全面提升。根据测评体系要求,做好各类档案的归挡整理、数据汇总工作。重点做好中央文明委对我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配合工作。
第四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迎接验收、总结巩固阶段。主要任务:按照要求做好验收申报配合工作,召开迎检协调会,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验收组和市检查组验收工作。及时了解测评组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整改。抓好创文工作的总结、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组织各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等进行自评总结,推动创文工作持续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市体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形势,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适时作出决策和部署,推动创文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各方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左右、方方面面,只有齐抓共管、各方联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创建机制。要按照相关责任单位“一盘棋”的思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各部门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系统创建和专项创建,又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整体创文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畅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有效运用法律、行政、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促动全社会参与创文工作。
(三)加大创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工程。创文办要精心策划,层层宣传动员,以“让群众参与,使群众受益,受群众监督”为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文活动,形成全民动手、人人参与创文工作的良好局面,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真正体现“创建靠民、创建为民”,不断夯实创文活动的群众基础。同时,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争取在中、省主流媒体对我市的创文工作进行有影响力的宣传。单位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大于80%。
(四)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创文投入。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协调地方财政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将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年度考核;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将文明城市创建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按照<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督办)考评暂行办法》,接受对创文工作分阶段、分时段督查考核。对于在评比中拖后腿的科室和局属单位,在年终考核时相关负责人和单位不得评优,对于在评比中拖后腿的其他相关单位直接上报市级有关部门问责。
(六)创新工作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市上从2015年起设立五个文明城市创建专题日:即将每年的8月19日(纪念习总书记8·19讲话)、12月23日(纪念中办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确定为专题会议日,通报和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确定为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诚信榆林建设(“诚信红黑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新闻发布工作;将每年的农历8月16日确定为榆林市社区邻里节活动日,以邻里守望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关爱志愿服务、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菅造全社会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专题日活动。
榆林市体育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