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在2016年元旦、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经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研究决定,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现象改头换面,花样翻新,要本着节约、简朴的原则,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刹住公款吃喝、收送节礼、滥发钱物、公车私用、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二、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全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抓住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纪检监督作用。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并在节日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违规发放津贴等违。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领导班子及成员严肃追究责任,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点的高压线。
驻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912-3516922
15609128800
中共榆林市体育局党组 市体育局纪检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