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直工委 市卫健委 市体育局 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市体育中心 市象棋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1日—23日
地点:榆林市中心游泳馆三楼(科创新城)
五、竞赛项目
象棋团体赛 象棋个人赛
六、组别设置及参赛范围
比赛设县市区组、行业组、社会企业组三个组别
(一)县市区组: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行业组:以市直机关、中省驻榆单位(高校、企业除外)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社会企业组:以各园区(管委会)、高等院校、企业和社会团体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榆林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组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县市区户口(以二代身份证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为准);行业组比赛参赛人员必须是本部门、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资表或五险一金证明);社会企业组参赛运动员资格不限。
(三)限制条件。
现役和退役5年内专业(职业比赛)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退役5年(含)以上专业(职业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报名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
(四)资格审查。
1.各代表队参赛人员资格由各代表单位严格审查。
2.大会设资格审查机构,在比赛第一轮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如发现违规、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者,组委会将通报调查结果,并取消该人员所属代表队比赛资格及成绩;比赛第二轮开始不再受理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五)行业组组成单位可报社会企业组参加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4名(性别不限)。领队和教练员可兼运动员(需注明)。
(二)年龄限制
1、县市区组:必须年满23-60周岁(196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2、行业组:必须年满23-60周岁(196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3、社会企业组:必须年满18-65周岁(1958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三)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具备参加象棋比赛所需要的身体健康条件。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和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方可参赛。
2、各代表队(参赛单位)必须统一服装。所需参赛经费由各代表队(参赛单位)自理。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比赛初定为九轮
(三)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5秒
十、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设一、二、三等奖,按照报名参赛的代表队数量,10%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40%为三等奖,其余代表队为优秀组织奖。
(二)各组别录取个人前八名,不计分。
(三)团体录取前八名,分别给予13、11、10、9、8、7、6、5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参赛队总数不足8支参照8支参赛名次进行积分。
(四)每队推举一名表现突出的运动员,由组委会授予“榆林市全民健身之星”称号。
(五)每组评选两名优秀裁判员,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办法: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表格样式,将参赛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备注姓名、身份证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10月27日前报于林市体育局三楼314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和补充。
联系人:杨桐 联系电话:15353208208
邮箱:yltyjqtk3516925@163.com。
(二)报到:各参赛队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经费均自理。
十三、相关事项
各参赛队赛前需自行购买保险,到赛区报到时需携带保险单纸质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