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体发〔2013〕25号
榆林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榆林市体育局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榆林市体育局
2013年4月1日
榆林市体育局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
(居住区)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3〕50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榆林市体育局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最佳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科学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体育系统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奠定良好生态基础做出应有贡献。
二、 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2013年底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
三、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时间安排:3月25日至4月5日。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制定分解方案,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4月6日至10月31日。其中6月1日至5月30日为春季植绿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秋季植绿阶段。邀请专业园林公司对照标准提出绿化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实施。
(三)评比验收阶段。时间安排:6月1日至6月15日为春季评比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秋季评比验收阶段。
四、 工作要求
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要求,认真设计,精心施工具体创建项目如下:
1、机关大院北、东、南侧全部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并对护栏、广告牌、宣传标语、景观灯进行更换、维修、维护和粉刷。
2、机关电梯间、楼道、会议室摆放固定花卉,美化办公环境。
3、定期对机关大院园林进行花草树木补植,养护,确
保成活率和绿化效果,及时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形成乔、灌、草、花相结合园林效果。
4、单位长期摆放盆景、花卉100盆以上。
5、机关每个办公室固定摆放盆景、花卉5盆以上。
6、按时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7、各下属单位按照要求,根据本单位情况提出并按时完成创建任务。体校按时完成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任务。
五、 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榆林市体育局创
建省级园林式单位领导小组。组长:朱勇(局长);副组长:
王健(纪检组长)、郑大彬(副局长)、冯波(副局长)、马鹏飞(副调研员)、韦军(体校校长)。成员:蔡建军(健身中心主任)、李丁(游泳中心主任)、宋永利(彩票中心主任)、万继民、王艳军、陈丽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科,主任由万继民兼任。
(二)、对照标准,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创园方案》要求,各下属单位都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创园办约谈、问责和效能督办工作。
(三)、搞好考核评比和申报验收工作
按照各阶段目标任务,认真搞好考核评比工作的资料收集汇编工作,确保2013年春秋两季顺利通过验收。
抄送:市局各领导、市创建办
榆林市体育局政秘科 2013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