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榆林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榆字〔2013〕45号会议精神,市体育局2013年9月3日动员大会的宣传和部署,我馆于9月4日召开单位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决定成立游泳馆廉政警示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李 丁 ﹙主 任﹚
副组长: 刘 瑜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袁瑞霞 ﹙会 记﹚
杨建梅 ﹙出 纳﹚
榆林市游泳馆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