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体发〔2014〕5号
关于举办2014年榆林市
国家级初级救生员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办、游泳经营场馆、各游泳协会、社会团体: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公布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加强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我市游泳救生队伍,提高游泳项目救生人员的职业技能,保障游泳健身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榆林市体育局定于2014年3月22日至 3月 26日,在榆林市游泳馆举办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鉴定单位:
主办单位:榆林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榆林市游泳馆
培训师资:国家救生员培训师 、考评员
鉴定单位:陕西省体育局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鉴定时间:2014年3月22日至26日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热爱游泳救生职业。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游泳技术基础。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男女公民。
5、各县区培训人员统一以县体育办(中心)报名。
四、培训内容及方法: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游泳救生员最新培训教程和初级教材内容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和鉴定考核,无辜旷课一次不予考核。
五、颁发证书:
经培训后理论和实操考试、鉴定合格后,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获此证书者,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游泳场馆,从事游泳救生员工作。
六、报名培训费用:
1、凡报名参加游泳救生员培训的学员,需填写报名表,交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1寸彩照6张(蓝底),以及照片电子版。
2、经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考试鉴定费300元(国家规定)。
4、所有学员食宿自理。
七、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月22日至3月5日止。
报名表邮寄至:榆林市柳营西路 体育局 游泳馆。
电子版发送邮箱: 45757252@QQ.COM
邮 编: 719000。
报到时间、地点:2014年3月21日
榆林市游泳馆2楼
报名联系人:
刘 瑜 13772372665
办公室 0912—8106545
附件:救生员报名表
榆林市体育局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救 生 员 报 名 表
姓 名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出生地 | ||||
学 历 | 邮 编 | ||||
身份证号 | |||||
级 别 | □初级 □中级(参加级别处打√) | ||||
联系方式 | |||||
工作单位 | |||||
单位联系 电 话 | |||||
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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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报名表一式俩份,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