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体发〔2016〕7号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办(中心)、财政局:
为了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和《陕西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综[2013]1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榆林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榆林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指南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财政局
2016年3月8日
榆林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1.支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2.支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3.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二)资助参加国内、国外大型运动会和单项比赛;
(三)资助青少年后备人才比赛和训练;
(四)资助公共体育设施和各类体育场馆:
1.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维修;
2.各类体育场馆建设和维修。
(五)资助贫困县乡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
二、申报程序
(一)县级体育部门按照项目申报范围,考察确定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
(二)市体育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进行终审,必要时可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资助列表。
(三)市体育局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项目预算总额,提出资助项目清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编入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计划。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基础信息、经费预算、项目资金概算、项目全部资金构成情况、申请资助资金数额、绩效目标等。
(二)项目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三)《榆林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表》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体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县区体育部门要依据当地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严密组织,科学合理地确定资助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
(三)申报完成后如出现需要修改所申报项目的情况,必须由县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请均不受理。
本指南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