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榆林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综合改革,促进二者融合发展,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借承接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比赛项目契机,双方共同商议,形成促进榆林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共同发展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政策方针,按照建设体育强市、教育强市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体教协作,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管理职能,优化各项政策,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大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精心培育体育后备人才,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体教协同育人的质量,全面提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水平,让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热爱体育、参与运动、身心健康。到2020年,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高,青少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青少年体育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明显改善,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队伍显著扩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体教结合促进机制更加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校体育综合改革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具体工作
(一)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
完善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建立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体系。各级各类学校把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比赛和俱乐部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及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进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体育,不断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落实大课间和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阳光体育活动,突出特色,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开展社区体育活动,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促进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二)建立完善青少年运动员培养体系
研究制定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积极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球一操”、“一县(市、区)一特色”等体育特色学校建设。科学安排训练计划,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训练的关系,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不断提高课余运动训练水平。规范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模式,体校的文化课教育完全纳入教育部门的规划和管理,着力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体育、教育双方优质资源,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
(三)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
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制定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县、市、省、国家四级竞赛体系。坚持资源共享和普及提高相结合的办赛理念,完善选拔机制,改革调整市运会、市中学生运动会等竞赛规程和办赛方式,整合各项赛事资源,让中小学生通过各类运动比赛登上更大的体育竞赛舞台,发现一批优秀体育苗子,让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充分政策作用,在入学等方面适当向等级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倾斜,鼓励更多的青少年热爱体育、参与体育活动。
(四)巩固提高校园足球水平
根据《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任务,以开展校园足球为主要抓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竭尽全力为提升榆林足球竞赛水平创造空间。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青少年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对基地学习足球特长生在升学政策予以倾斜。在榆林示范性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内建设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基地,承担训练工作和各级赛事。加强足球专业人才的培训,全力扶持好本地的足球俱乐部。倡导“快乐足球”理念,大力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工作,将校园足球作为学校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足球的宣传工作,让多数同学都能参与到足球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
(五)全力支持榆林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发展
加强对榆林体校在教学、科研、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通过贷款、专项经费、彩票公益金等加大对榆林体校综合训练楼建设经费支持。支持市体校开设全民健身健康、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新兴学科、新型专业建设,支持足球队的建设和发展,同时支持市体校承担更多的体育教师培训、体育专项培训工作,保障专业、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享有市属学校的同等政策及经费支持。扶持市体校中专教学工程、重点学科(特色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等的建设。市教育局通过选派优秀文化课教师等形式,加强市体校运动员文化课教育。
(六)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
教育部门在招录学校体育教师时,要对获得较好运动成绩的优秀退役运动员给予政策倾斜,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教练员。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人员担任中小学兼任体育教师。整合体育、教育双方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方面的优势资源,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在运动技能和训练手段方法方面的培训,按周期实施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全员培训。保障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协调市人社局等部门,鼓励支持学校体育教师评选专业教练员职称。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特别是基层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职业荣誉感,坚定长期致力于体育教育事业的理想与信心。
(七)做好各类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我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操场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建设改造,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块标准田径场(内设标准足球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适合中小学生活动的游泳池(馆)、专业项目训练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相结合,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各级政府和学校在新建体育场馆设施时应统筹考虑社会和学校的共用问题,充分发挥和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在保证校园安全稳定和本校师生教育教学日常活动需求外,将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建设好青少年训练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少年宫、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等,开展丰富多彩体育活动。
(八)营造体育发展良好环境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体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及时宣传体育、教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青少年健康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学校在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家庭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努力培养青少年终身体育意识,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以迎接北京冬奥会、举办冬奥会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迎冬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以实际行动与奥运同行,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组织保障
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全市体教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在体教融合工作中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工作和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共同执行、共同推进、共同落实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确定的各项工作,指导、鼓励、支持各县市区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合作,推进全市体育和教育工作高度融合发展。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在经费安排上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给予倾斜,根据需求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体育局利用体彩公益金对青少年体育训练、活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投入,市教育局在学校日常体育教育工作中加大投入,形成多措并举的青少年体育经费投入保障体制,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整合各方资源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
双方将依照各自工作职能共同制定实施意见。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