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 李寒芳、刘欢、查文晔)《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后,多位内地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重要法律出台将有效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力打击香港内外各种反中乱港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对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制定、出台香港国安法,是针对“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防控国家安全风险、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而采取的必要之举。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说,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公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法进一步构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制度屏障,巩固了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香港核心价值的制度根基,是一部“守护法”“奠基法”“保障法”。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指出,香港国安法第一条开宗明义阐述立法目的,简言之是为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该法公布施行,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香港国安法的法律依据是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周叶中表示,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的规范框架下,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香港“一国两制”实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风险新挑战背景下,坚决果断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并通过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香港公布实施,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作出了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的具体安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说,香港国安立法过程中,不仅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意见,还充分考虑香港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和内地的差异,在立法内容和用词用语等方面兼顾香港社会关切,消除相关疑虑。
香港国安法是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为在中央和特区两个层面开展相关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原则指导。“这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周叶中说,这种“一揽子”式的立法模式,体现了最大程度信赖、依靠特别行政区,最大程度保护人权,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以确保立法本身的体系化,立法内容协调一致,迅速弥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
香港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实施后,即成为香港特区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香港本地具有毋庸置疑的法律效力。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说,就法律位阶而言,香港国安法高于香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该法第6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这意味着香港本地法律规定如有与香港国安法不一致的,应作相应修改,或优先适用香港国安法规定。
周叶中表示,制定出台香港国安法,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香港宪制秩序,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