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榆林市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
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区)。
三、 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双打、混双。
四、参加办法:
1、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每组别各5名。
2、年龄规定:
甲组:14—15(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乙组:12—13(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3、运动员资格:
(1)、榆林籍适龄青少年运动员。以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为依据,经市体育局资审合格的运动员方可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县区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3)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者。
4、省直各优秀运动队优秀运动员不得代表县区参加比赛(以省体育局出文为准),其他适龄集训、试训运动员均可代表县区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团体比赛均采用现行的斯韦思林杯的比赛方式(五场单打)
(1)A--------X
(2)B--------Y
(3)C--------Z
(4)A--------Y
(5)B--------X
2、男、女团体赛:
参赛队为6队以下时采用循环赛:参赛队为7队及以上时,比赛采用分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办法,决出全部名次。分组办法:采用报名抽签决定。
3、各组别可报2对参加男、女双打和3对混合双打比赛。
4、男、女团体赛:均采用5场3胜制。每场5局3胜制。
5、男、女单项比赛: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双均采用淘汰赛。单项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
6、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红双喜白色三星球。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奖励前4名,单项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人数减一录取。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1、报名:2015年6月15日前各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用电脑打印)加盖县区体育部门公章、医务部门公章,近期2寸照片2张,送市体育局竞训科。
2、报到:各队于赛前一天报到。
八、经费:
大会承担每人每天90元食宿费,超编人员自理。
九、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竞训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