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和文体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竞赛体系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榆林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暨中小学生运动会举办工作。根据《陕西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申请审批程序(内部试行)》,榆林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暨中小学生运动会部分项目继续采用申办的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榆林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暨中小学生运动会
二、赛事时间
2021年7-8月
三、申办项目
本届运动会共设15个大项,其中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国际式摔跤、水上项目、跆拳道、武术套路、体操、跳绳等10个项目由靖边县承办;排球作为十四运会测试赛项目,由十四运会榆林赛区执行委员会组织。因此,本次申办的项目有4项,即游泳、举重、轮滑、羽毛球。
四、申办条件和要求
申办单位需具有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举办体育竞赛的职能或者业务范围;
(二)具有与举办该项体育竞赛相适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酒店、宾馆、学生公寓等);
(三)具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安全、卫生、消防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设备;
(四)具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赛事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赛事举办经费主要由市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不足部分需由申办单位自筹。
五、申办材料
申办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县市区级体育部门申请赛事承办需经过当地政府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体育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卫生保障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法定机构出具的有关场所、设施、设备等安全检验、检测报告。
六、申办程序
(一)申办单位于2021年2月15日前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行政部门名义向市体育局提出申请。
(二)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于2021年2月20日前进行实地考察,行成考察报告。
(三)申办考察报告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审议通过后,确定承办单位和举办地点,并于2021年2月25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市体育局与承办单位签订委托承办协议书。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