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体育局
榆政体发〔2012〕74 号
关于举办2012年榆林市 “体彩杯”
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办,市直各单位,中、省驻榆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了进一步宣传、推动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迎接第四个全民健身日到来,活跃和丰富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文体生活。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8月8日至11日举办2012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望各单位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1、2012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2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体育局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体育 羽毛球 通知
抄送:各局长 各科室 档(二)
2012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2012年8月8日至11日
四、比赛地点: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网球馆)
五、参赛单位:各县(区)体育办,市直各单位,中、省驻榆单位,各社会团体
六、比赛项目:混合团体;男单,女单,混双。
七、参赛办法:
1、各县区、各部门限报一队,参加比赛。
2、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队员各2—4人。
3、参赛队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
八、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分组。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3、混合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取各小组前2名进行名次交叉淘汰赛。团体采取5场3胜制(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每场3局2胜,每局21分。男女单打队员不得参加混双比赛。
4、混双、男单、女单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名次。每场采取3局2胜制,每局21分。
九、录取名次:
1、混合团体各奖励前8名。不足录取名次,按参赛队减一录取。
2、混双、男单、女单各奖励前8名。不足录取名次,按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奖励。
十、报名
1、各参赛队于8月2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电子文本报送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加盖单位公章)。
2、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员于8月7日16:00时在全民活动健身中心(网球馆)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
十一、经费:各代表队经费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地 址:榆林市体育局(西沙柳营西路)
联系人:杨祥伟 杜 震
联系电话:3645004(兼传真)
电子邮件:3649761148@QQ.com
2012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 领队: 教练:
职 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竞赛项目 | ||||
混合团体 | 男单 | 女单 | 混双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备注:运动员在参赛项目栏内画“√”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