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体发〔2013〕9号
关于举办2013年榆林市 “体彩杯”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办,市直各单位,中、省驻榆单位,市羽毛球协会:
为了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活跃和丰富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文体生活。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4月11日至14日举办2013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望各单位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1、2013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3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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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体育局
二0一三年三月四日
抄送:市体育局各局长 各科室 档(二)
2013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榆林市创文办 榆林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14日
四、比赛地点:莱美全民健身俱乐部(上郡路羊毛衫场对面)
五、参赛单位:各县(区)体育办,市直各单位,中、省驻榆单位,市羽毛球协会
六、比赛项目:混合团体;男单,女单,混双。
七、参赛办法:
1、各县区、各部门限报一队,参加比赛。
2、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队员各2—4人。
3、参赛队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
八、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分组。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3、混合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取各小组前2名进行名次交叉淘汰赛。团体采取5场3胜制(混双、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每场3局2胜,每局21分,男女单打队员不得参加混双比赛。
4、混双、男单、女单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名次。每场采取3局2胜制,每局21分。
九、录取名次:
1、混合团体奖励前8名。不足录取名次,按参赛队减一录取。
2、混双、男单、女单各奖励前8名。不足录取名次,按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奖励。
十、报名
1、各参赛队于4月4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电子文本报送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办公室(加盖单位公章)。
2、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员于4月10日16:00时在莱美全民健身俱乐部(上郡路羊毛衫场对面)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
十一、经费:各代表队经费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地 址: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西沙柳营西路)
联系人:杨祥伟
联系电话:3645004(兼传真)
电子邮件:517090812@QQ.com
2013年榆林市“体彩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 领队: 教练:
职 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竞赛项目 | ||||
混合团体 | 男单 | 女单 | 混双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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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运动员在参赛项目栏内画“√”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