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体发〔2015〕54号
关于举办2015年榆林市健身气功比赛的通知
各县区委防范邪教办、体育办(中心):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健身气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的通知》(气功字〔2015〕69号)文件要求,市委防范邪教办、市体育局决定于11月12日-13日举办2015年榆林市健身气功比赛活动。现将比赛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按规程要求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2015年榆林市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2、2015年榆林市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
中共榆林市委防范邪教办 榆林市体育局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1
2015年榆林市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榆林市委防范邪教办 榆林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2015年11月12日-13日
四、比赛地点: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五、参赛单位:各县区
六、竞赛项目
团体赛(四种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
七、参加办法
1、每县区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8人(男2人、女6人)。
2、运动员年龄男子不超70岁(1945年1月以后出生),女子不超65岁(1950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比赛,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审定的“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竞赛评分方法与标准”。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5分。
2、示分方法:团体赛的比赛成绩实行公开示分。
3、名次确定:各单位运动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出场比赛,每队每种功法积分之和相加减去裁判长扣分,确定集体名次,得分相等时,以每种功法演练水平得分高者列前。
4、上场比赛时各队 “一”字排队,每次比赛两队上场。男、女队员没有按照规定人数上场、缺人、多人、年龄不符、非本县区运动员参加每1人扣0.2分,最高扣0.5分。
5、比赛服装、鞋要求统一。
6、按照竞赛日程表时间进行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7、比赛音乐,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作的有提示四种功法CD光盘时长。(由裁判组统一准备)
8、比赛抽签工作由竞委会主持。
九、比赛名次与奖励
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1、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组委会指派。
2、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2015年11月2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电子版报榆林市体育局群体科。
2、报到:各代表队于2015年11月11日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运动员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证明。11月11日下午4:3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十二、食宿安排及经费
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其他费用自理。榆阳区运动员不安排住宿。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 人:张镇魁
联系电话:3516920
邮 箱:245889951@qq.com
附件2
2015年榆林市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
参赛县区:(盖章)
领队: 电话: 教练员: 电话:
上场队员 | 姓 名 | 性别 | 身 份 证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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