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太极拳(健身气功)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办(中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榆各单位:
为了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促进健康榆林建设,推动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定于2017年12月2-3日举办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太极拳(健身气功)。现将比赛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太极拳(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榆林市体育局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太极拳(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榆林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榆林市武术协会
三、比赛时间:
1、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11月底
2、比赛时间:2017年12月2-3日
四、比赛及培训地点:
参加对象:榆林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榆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都可以以单位组队报名参加,不分年龄性别。
五、比赛及培训地点:
1、比赛地点:榆林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馆)
2、培训地点:榆林市永年杨氏太极拳学会培训中心
六、比赛及培训项目
1、比赛项目:比赛设个人和集体,项目有24式太极拳、杨式40式、陈式56式、健身气功八段锦。
2、培训项目: 24式太极拳、杨式40式、陈式56式、健身气功八段锦。
七、 参加办法
(一)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2、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可兼报集体项目。
3、集体项目:每队限报太极拳集体项目1项,可兼报健身气功集体。每个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扣0.1分。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二)培训办法:培训用大班教学形式,每批班人数不超80人,培训批次由大会安排,另行通知。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一批:2017年9月20-10月7日;第二批:2017年10月8-23日;第三批:2017年10月24-11月8日;第四批:2017年11月9日-11月底。
八、 竞赛办法
1、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及有关补充规定。
2、项目时间
a.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半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b.集体项目4-6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c.健身气功:个人、集体健身气功6分钟音乐。
3、年龄分组(男、女分别分组)
青年组:22岁至40岁(197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
中年组:41岁至59岁(1957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1、集体项目:按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2、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减一录取,颁发获奖证书。
3、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时,按同类项目不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
4、设"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 报名、报到
根据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表内容,认真填写后报榆林市武术协会。
联系人:白江霞 联系电话:13325420200 邮箱:ylswsxh@126.com
各参赛队于2017年12月1日14点在市体育局三楼报到,16点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十一、经费
1、参赛运动员费用自理。
2、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教练费用、资料费等由大会负责。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单位(盖章):
代表队名称: | |||||||||||
领 队 | 电话 | ||||||||||
教练员 | 电话 | ||||||||||
运 动 员 |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24式 | 40式 | 56式 | 陈式 | 杨式 | 健身气功 | 集体项目 | ||
注:在选定的项目上打√
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太极拳(健身气功)培训
报名表
单位(盖章):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24式 | 40式 | 56式 | 健身气功 | 自选培训时间段 |
注:在选定的项目上打√
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太极拳(健身气功)比赛
安全责任声明书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请各位运动员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下列事项:
1.清楚了解,任何意外伤亡事故,参赛运动员必须负完全的责任。
2.主办和承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摄取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4.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5.参赛运动员保证在身体上及精神上是健康健全者,适合参加竞技比赛。
6.参赛运动员须自行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 偷窃或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清楚了解承办单位在赛事中提供的有关医疗救援的一切措施,是最基本的急救方法;在进行急救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承担。
8.参赛运动员同意以及遵守由中国武术协会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规则、规程,如有任何异议,均需遵照大会之仲裁条例进行。
9.参赛运动员对于一切活动包括练习、比赛及各活动,可能被拍摄或录影或电视现场直播等,同意由中国武术协会以全部或部分形式、或以任何语言、无论有否包括其他物资,在无任何限制下,使用本人的姓名、地址、声音、动作、图形及传记资料以电视、电台、录像、媒体图样、或任何媒介设备,乃至今后有所需要的时候,本人将不做任何追讨及赔偿。
本人签字承认,同意及确定已经阅读,明确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所列的所有条款/事项。
声 明 人:(签名/日期)
代表队负责人:(签名/日期)
注:本声明每名参赛队员填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