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财政厅(局),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彩票代销者因疫情影响面临的经营困难,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调整2020年1-4月份(湖北省为1-6月份)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用于提高代销费比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调整主要内容:乐透数字型游戏(除高频游戏外)的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1%调整为0;竞猜型游戏(除全国联网单场竞猜游戏和虚拟体育竞猜足球游戏外)中,区域联网单场竞猜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0.5%调整为0,其他竞猜型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2%调整为0;即开型游戏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由3.5%调整为2%(详见附表)。
二、上述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调整部分,应当用于提高同一彩票游戏的代销费比例,专项支持彩票代销者疫情防控及补助经营成本。不同彩票游戏间比例调整部分一律不得交叉调剂使用。
三、省级体育、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对区域内体育彩票代销费比例进行调整,并督促彩票销售机构做好销售系统、财务报表和统计分析等相关数据的调整和衔接,按规定对预缴(支)资金进行汇算清缴。已按原比例收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于6月底前重新汇算清缴。
附表:体育彩票各游戏玩法发行机构业务费比例调整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