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教发〔2013〕77号
关于举办2013年全县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的通知
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教师健康工程,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和体育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全县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靖边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靖边县教育工会
协办单位: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
一、参赛范围
靖边县在职教职工,活动分两组(即县区组、基层学校组)分别同时进行,分别录取名次(具体见《竞赛规程》)。
二、严格参赛队员资格
参加全县教职工文体活动的人员,必须是县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下同)在职在岗教职工。如需从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民办学校选派队员,则必须是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并已在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岗人员,且报名时还必须写出专门报告报组委会批准后才准予参赛。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准参赛。一经发现队员资格作假,立即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并通报全县。
附件:
1、靖边县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2、靖边县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报名表
靖边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8日
附件1、
2013靖边县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靖边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靖边县教育工会
协办单位: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乒乓球比赛暂定于2013年4月22—4月28日在靖边县体育事业办举行,羽毛球比赛定于2013年5月3日—5月10日在靖边县体育馆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参赛范围及分组安排:本次比赛分甲、乙两组同时进行,甲组即县区组,凡城区学校参赛代表队均参加甲组比赛;乙组即乡下基层学校单位组。
三、项目设置及参赛队人数
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三个项目,每队可报队员4名(其中至少有女队员1名),领队、教练1名。
四、队员条件:参赛队员必须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下同)在职在岗人员。如从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民办学校选派队员,则必须是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并已在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岗人员,且报名时还必须写出专门报告报组委会批准后才准予参赛。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准参赛。一经发现队员资格作假,立即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并通报全县。
五、参赛办法
1、报名:决定参赛的单位须在4月23前报送县教育工会(联系人:郝春光电话:4611309 13619126788邮箱地址:jbjygh@126.com),并填写好靖边县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赛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逾期未报,视为不参赛.
2、报到:各代表队全体人员务必于4月23午4时前到教育工会报到,交验身份证、教师资格(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参赛队员照片,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查,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各参赛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于4:30分准时到教育工会室抽签。逾期不到的,将安排工作人员代为抽签。
六、比赛办法及名次录取
1、混合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按抽签序号甲、乙组各分两个小组进行,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淘汰赛。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第一、二场男单,第三场女单。
3、男、女单打比赛采取单淘汰制,三局二胜。
4、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的场次得0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人)积分相等,以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若遇三队(人)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的局和分的胜负比率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5、混合团体赛取前3名,男、女单,分别取前3名。
6、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基层学校差旅、住宿费用自行结算回单位报销。各队就餐自行安排。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请直接与县教育工会联系(电话:4611309)。
八、其它事项
1、裁判长及骨干裁判、裁判员由县教育工会指派。
2、各队应自备深浅颜色运动服各一套,球拍自备(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比赛采用最新羽毛球、乒乓球竞赛规则。
4、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5、比赛期间个学校应注意参赛教师出行安全。
九、本比赛解释权归教育工会。
附件2: | ||||||||||||
靖边县2013年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比赛 报名表 | ||||||||||||
学校:(加盖公章)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工作岗位 | 联系电话 | ||||||||
领 队 | ||||||||||||
教 练 | ||||||||||||
队员 | ||||||||||||
注:“工作岗位”按现所在实际岗位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