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体字〔2014〕29号
关于举办2014年靖边县 “体彩杯”象棋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直属机构,中、省、市各驻靖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以及省、市体育工作会议精神,丰富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的象棋水平,经县体育办与总工会协商研究决定举办此次比赛,同时报县政府同意,在12月19日至21日举办靖边县“体彩杯”干部职工象棋比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精心筛选,组队参加。
附件:1.2014年靖边县“体彩杯”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2. 2014年靖边县“体彩杯”象棋比赛报名表
靖边县总工会
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 干部职工 象棋比赛 通知
报:省、市总工会,省、市体育局群体科、竞训科,省、市直工委
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办公室,白春阳、贺耀东、马俊飞、贺秉禄、闫秀兰、刘 波、谢红静、苏维军、任利戈,体育办冯主任、卢书记 、刘主任,总工会副主任,直工委主任、副主任
档(二)印60份
附件1
2014年靖边县“体彩杯”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
靖边县总工会
中共靖边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靖边县象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4年12月19日—21日
四、比赛地点: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二楼活动室。
五、比赛项目:团体、个人
六、竞赛办法:
1.各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3名(男女不限)。
2.执行2011年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中国象棋比赛规则》;
3.采用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根据报名队多少确定;
4.团体和个人同时进行的方式比赛、代表队3名队员个人名次相加为该代表队团体成绩、相加后和值小者名次列前、和值相同的以最高名次列前;
5.比赛实行包干制,每方30分钟,超时判负;
6.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7.违反行棋规则判违例一次,单局违例两次者判负。
七、奖励办法:
1.团体奖励前三名;
2.个人奖励前8名;
3.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六、报名日期:
1.各参赛队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予体育办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周 凯,联系电话:15596843333,联系电话:4628920。
2.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员于12月18日上午9:30在体育办四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
七、经费:各代表队自理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4年靖边县“体彩杯”象棋比赛报名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职 别 |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领 队 | ||||
教 练 | ||||
队 员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