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文字〔2015〕6号
关于举办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
田径篮球足球比赛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素质教育,推动“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活跃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生活,检查各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和业余训练的开展情况,经文体广电局与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中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中学生(U14)、小学生(U12)校园足球比赛。现将各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各学校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进行组队,认真开展训练,积极参加比赛。
附件:1.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 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3.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初中组(U14)规程
4.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小学组(U12)规程
5.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6.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7.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8.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9.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 靖边 县 教 育 局
2015年3月30日
抄送:市教育局、体育局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办公室,贺常委、闫主任
刘县长、谢主席、文体广电局、教育局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1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比赛时间地点
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高中、初中、九年制学校。
五、比赛办法
1.采用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采用分组循环。
城区各学校单独组队报名参赛,不得混合组队参加比赛,不得弃权。
六、参加办法
1.比赛设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城区初中男子组、城区初中女子组、乡镇初中男子组五个组别,每组别每单位限报一队。每单位报领队1人,男女队各报教练1名,男、女队员各报10人。
2.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具有靖边县正式学籍的本校在校生。各代表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姓名、19位电子学籍号,将近期一寸免冠大头彩照粘贴于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在比赛期间出现一切意外情况由各校自行负责。
(4)县教育局与训练中心成立纪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赛会纪律和参赛学生资格的管理和审查。对违反大会纪律规定和参赛资格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七、竞赛办法:
1.乡镇组;
A组:小河九年制学校、青阳岔九年制学校;
B组:龙洲九年制学校、杨桥畔九年制学校、中山涧九年制学校;
C组:红墩界九年制学校、海则滩九年制学校、黄蒿界九年制学校;
D组:王渠则九年制学校、席麻湾九年制学校、周河九年制学校;
E组:宁条梁镇中学;
F组:东坑镇中学;
2.城区初中组:靖边二中、靖边四中、靖边五中、靖边六中、靖边八中、金桥九年制学校。
3.高中组:靖中、三中、七中、职教中心。
4.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八、积分办法
1.在比赛中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胜负,得失分率依次决定名次,胜者,高者列前;再相等,按同一循环中得失分率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九、录取名次奖励
1.初中乡镇组奖励前三名,初中城区组奖励前三名,高中组奖励前两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1.各参赛队于5月8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报送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联系人:周凯,联系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QQ:284518461。
2.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靖边县教育局、体育训练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 间:2015年5月22日
2.比赛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中、小学。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初中、高中组(11项):100m、200m、400m、800m、1500 m 、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5kg)女(3kg)。
小学组10项:100m、200m、400m、800m、1500m、
4×100m 接力、跳高、跳远、垒球(635.5px)。
六、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本校学籍,在比赛期间出现一切意外情况由各校自行负责。
2.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参赛规定。
3.各学校应严格按照竞赛规则要求,对参赛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4.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姓名、19位电子学籍号码,近期一寸免冠大头彩照四张。
5.县教育局与体育训练中心将成立纪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赛会纪律和参赛学生资格的管理和审查。对违反大会纪律规定和参赛资格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七、参加办法
1.高中、初中参赛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2.小学各参赛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9人。
3.一名运动员最多参加三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三人(接力赛除外)。
八、竞赛办法
1.初中分AB组:
A组:城区各中学、东坑中学、梁镇中学、金桥中学。
B组:其它乡镇各九年制初中部、中学
2.小学分AB组:
A组:1-11小学、东坑小学、梁镇小学、金桥小学
B组:其它乡镇九年制小学部、东坑二小
3.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4.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5.800m以上(含800m)的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6.400m以下(含400m)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在8人以下(含8人)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于5月8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联系人:周凯,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
2.报名时,需带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运动员4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代表队简介(解说词),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换人换项。
3.5月21日上午9:30,在教育局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4.各代表队带队旗,统一服装。
5.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权。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各学校单项均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加人数个人减一录取,一人不设比赛。单项前三名按个人名次奖励,并颁发证书。接力赛名次分值×2计算。
2.设团体总分奖,本次比赛高中组取前二名奖励,初中组取前六名予以奖励。得分多者列前,得分相同按第一名多者列前,如第一名相同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有弃权者,扣除本队团体总分中13分。
十一、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二、其他
1、食宿费各参赛队自理
2、校旗各代表队自备。
3、号码布统一由体育训练中心印制提供。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靖边县教育局、体育训练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初中组(U14)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9日。
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初中、九年制学校。
五、参加办法
1.初中组比赛设男子、女子八人制。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4名。
2.年龄规定。初中组U14(年龄不超过14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本校学生,以学生学籍卡和学生的电子档案为准;年龄以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为准,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比赛;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的学生。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协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报名队在8队以下,采取单循环赛。8队以上(包括8队),分为A、B两个组,参赛球队以抽签方式进入各组,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各组名次;
第二阶段:取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冠军、亚军和第三、第四名。
4.比赛计分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5.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①比赛统一使用5号球。
②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为10分钟。
③各队报名的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上场的8名运动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和其余6名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四官员。
④在每场比赛中,各队换人次数不计,替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比赛。
⑤在所有比赛中,当一方的场上运动员少于5人时,比赛将被终止,组委会根据《足球竞赛规则》进行处理。
⑥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小组比赛的红牌不带入第二阶段的淘汰赛。
⑦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6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⑧如某队弃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全县通报批评。
⑨对于在比赛中出现领队、教练、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作出处罚。
七、比赛服装
1.各队必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否则将不得上场比赛。
2.运动服号码为1-14号(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比赛服胸前必须印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标识”(网上查找)。
4.比赛必须带护腿板、穿布面胶底、胶钉足球鞋。
八、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积分。
2.积分相等队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⑤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1.各学校将报名表粘贴1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需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生学籍卡号。
3.各队报到时须交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一份。
4.报名表电子版一份。各参赛队于每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联系人:周凯,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
十一、经费
经费自理。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1.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县教育局、体育训练中心选派。
2.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局、县体育训练中心
附件4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小学组(U12)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2日。
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小学。
五、参加办法
1.小学组比赛设男子、女子五人制。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2.年龄规定:小学组U12(年龄不超过12周岁,即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本校学生,以学生学籍卡和学生的电子档案为准;年龄以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为准,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比赛;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的学生。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协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报名队在8队以下,采取单循环赛。8队以上(包括8队),分为A、B两个组,上年前四名将进行蛇形排列,其余参赛球队,以抽签方式进入各组,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各组名次;
第二阶段:取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冠军、亚军和第三、第四名。
4.比赛计分
①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②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正常比赛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5.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①比赛统一使用4号球。
②全场比赛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为10分钟。
③各队报名的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上场的5名运动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和其余7名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三裁判员。
④在每场比赛中,各队换人次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换其他队员。队员可在比赛中或死球时随时进行替换,守门员可与场上任何队员互换位置。
⑤每队在每半场可向记时员申请一次1分钟的暂停。如一队在上半场未使用暂停,则视为放弃,下半场也只能申请一次暂停。
⑥第一阶段比赛的红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⑦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⑧如某队弃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全县通报批评。
⑨对于在比赛中出现领队、教练、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作出处罚。
七、比赛服装
1.各队必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否则将不得上场比赛。
2.运动服号码为1-12号(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比赛服胸前必须印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标识”(网上查找)。
4.比赛必须带护腿板、穿布面胶底、胶钉足球鞋。
八、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积分。
2.积分相等队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⑤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1.各学校将报名表粘贴1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需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生学籍卡号。
3.各队报到时须交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一份。
4.报名表电子版一份。各参赛队于6月4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靖边县训练中心。联系人:周凯,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
十一、经费
经费自理。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1.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县教育局、体育办选派。
2.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局、训练中心。
附件5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6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电子学籍号 | 号码 | 100m | 200m | 400m | 800m | 1500m | 3000 m | 4×100m | 4×400m | 跳高 | 跳远 | 铅球 |
注:报名项目用△表示 。 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三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三人(接力赛除外)。
附件7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电子学籍号 | 号码 | 100m | 200m | 400m | 800m | 1500m | 4×100m | 跳高 | 跳远 | 垒球 |
注:报名项目用△表示。 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三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三人(接力赛除外)。
附件8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教 练: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电子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学籍号: | 电子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体检医院单位: (盖章)
附件9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教 练: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电子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贴 照 片 处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学籍号: |
体检医院单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