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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3 09:1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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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政文字〔2015〕6号

 

关于举办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

田径篮球足球比赛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素质教育,推动“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活跃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生活,检查各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和业余训练的开展情况经文体广电局与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中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中学生(U14)、小学生(U12)校园足球比赛。现将各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各学校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进行组队,认真开展训练,积极参加比赛。

附件:1.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 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3.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初中组(U14)规程

   4.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小学组(U12)规程

   5.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6.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7.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8.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9.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      靖边 县 教 育 局

 

2015年3月30日

抄送:市教育局、体育局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办公室,贺常委、闫主任

刘县长、谢主席、文体广电局、教育局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1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比赛时间地点

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高中、初中、九年制学校

五、比赛办法

1.采用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采用分组循环。

城区各学校单独组队报名参赛,不得混合组队参加比赛,不得弃权。

六、参加办法

1.比赛设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城区初中男子组、城区初中女子组、乡镇初中男子组五个组别,每组别每单位限报一队。每单位报领队1人,男女队各报教练1名,男、女队员各报10人。

2.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具有靖边县正式学籍的本校在校生。各代表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姓名、19位电子学籍号,将近期一寸免冠大头彩照粘贴于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在比赛期间出现一切意外情况由各校自行负责。

(4)县教育局与训练中心成立纪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赛会纪律和参赛学生资格的管理和审查。对违反大会纪律规定和参赛资格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七、竞赛办法:

1.乡镇组;

A组:小河九年制学校、青阳岔九年制学校;

B组:龙洲九年制学校、杨桥畔九年制学校、中山涧九年制学校;

C组:红墩界九年制学校、海则滩九年制学校、黄蒿界九年制学校;

D组:王渠则九年制学校、席麻湾九年制学校、周河九年制学校;

E组:宁条梁镇中学;

F组:东坑镇中学;

2.城区初中组:靖边二中、靖边四中、靖边五中、靖边六中、靖边八中、金桥九年制学校。

3.高中组:靖中、三中、七中、职教中心。

4.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八、积分办法

1.在比赛中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胜负,得失分率依次决定名次,胜者,高者列前;再相等,按同一循环中得失分率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九、录取名次奖励

1.初中乡镇组奖励前三名,初中城区组奖励前三名,高中组奖励前两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1.各参赛队于5月8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报送靖边县体育事业办公室。联系人:周凯,联系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QQ:284518461。

2.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靖边县教育局、体育训练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5年靖边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    间:2015年5月22日

2.比赛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中、小学。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初中、高中组(11项):100m200m400m800m、1500 m 、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5kg)女(3kg)。

小学组10项:100m200m400m800m1500m

4×100m 接力、跳高跳远、垒球(635.5px)。

六、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本校学籍,在比赛期间出现一切意外情况由各校自行负责。

2.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参赛规定。

3.各学校应严格按照竞赛规则要求,对参赛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4.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姓名、19位电子学籍号码,近期一寸免冠大头彩照四张。

5.县教育局与体育训练中心将成立纪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赛会纪律和参赛学生资格的管理和审查。对违反大会纪律规定和参赛资格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七、参加办法

1.高中、初中参赛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2.小学各参赛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9人。

3.一名运动员最多参加三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三人(接力赛除外)。

八、竞赛办法

1.初中分AB组:

A组:城区各中学、东坑中学、梁镇中学、金桥中学。

B组:其它乡镇各九年制初中部、中学

2.小学分AB组:

A组:1-11小学、东坑小学、梁镇小学、金桥小学

B组:其它乡镇九年制小学部、东坑二小

3.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4.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5.800m以上(含800m)的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6.400m以下(含400m)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在8人以下(含8人)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于5月8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联系人:周凯,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

2.报名时,需带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运动员4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代表队简介(解说词),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换人换项。

3.5月21日上午9:30,在教育局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4.各代表队带队旗,统一服装。

5.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权。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各学校单项均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加人数个人减一录取,一人不设比赛。单项前三名按个人名次奖励,并颁发证书。接力赛名次分值×2计算。

2.设团体总分奖,本次比赛高中组取前二名奖励,初中组取前六名予以奖励。得分多者列前,得分相同按第一名多者列前,如第一名相同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有弃权者,扣除本队团体总分中13分。

十一、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二、其他

1、食宿费各参赛队自理

2、校旗各代表队自备。

3、号码布统一由体育训练中心印制提供。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靖边县教育局、体育训练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初中组(U14)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9日。

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初中、九年制学校。

五、参加办法

1.初中组比赛设男子、女子八人制。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4名。

2.年龄规定。初中组U14(年龄不超过14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本校学生,以学生学籍卡和学生的电子档案为准;年龄以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为准,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比赛;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的学生。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协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报名队在8队以下,采取单循环赛。8队以上(包括8队),分为A、B两个组,参赛球队以抽签方式进入各组,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各组名次;

第二阶段:取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冠军、亚军和第三、第四名。

4.比赛计分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5.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①比赛统一使用5号球。

②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为10分钟。

③各队报名的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上场的8名运动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和其余6名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四官员。

④在每场比赛中,各队换人次数不计,替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比赛。

在所有比赛中,当一方的场上运动员少于5人时,比赛将被终止,组委会根据《足球竞赛规则》进行处理。

⑥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小组比赛的红牌不带入第二阶段的淘汰赛。

⑦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6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⑧如某队弃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全县通报批评。

对于在比赛中出现领队、教练、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作出处罚。

七、比赛服装

1.各队必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否则将不得上场比赛。

2.运动服号码为1-14号(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比赛服胸前必须印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标识”(网上查找)。

4.比赛必须带护腿板、穿布面胶底、胶钉足球鞋。

八、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积分。

2.积分相等队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1.各学校将报名表粘贴1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需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生学籍卡号。

3.各队报到时须交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一份。

4.报名表电子版一份。各参赛队于每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联系人:周凯,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

十一、经费

经费自理。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1.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县教育局、体育训练中心选派。

2.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局、县体育训练中心

 

 

附件4

2015年靖边县校园足球比赛小学组(U12)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靖边县文体广电局、靖边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靖边县体育训练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2日。

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全县各小学。

五、参加办法

1.小学组比赛设男子、女子五人制。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2.年龄规定:小学组U12(年龄不超过12周岁,即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本校学生,以学生学籍卡和学生的电子档案为准;年龄以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为准,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比赛;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的学生。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协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报名队在8队以下,采取单循环赛。8队以上(包括8队),分为A、B两个组,上年前四名将进行蛇形排列,其余参赛球队,以抽签方式进入各组,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各组名次;

第二阶段:取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冠军、亚军和第三、第四名。

4.比赛计分

①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②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正常比赛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5.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①比赛统一使用4号球。

②全场比赛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为10分钟。

③各队报名的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上场的5名运动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和其余7名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三裁判员。

④在每场比赛中,各队换人次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换其他队员。队员可在比赛中或死球时随时进行替换,守门员可与场上任何队员互换位置。

每队在每半场可向记时员申请一次1分钟的暂停。如一队在上半场未使用暂停,则视为放弃,下半场也只能申请一次暂停。

⑥第一阶段比赛的红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⑦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⑧如某队弃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全县通报批评。

对于在比赛中出现领队、教练、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作出处罚。

七、比赛服装

1.各队必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否则将不得上场比赛。

2.运动服号码为1-12号(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比赛服胸前必须印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标识”(网上查找)。

4.比赛必须带护腿板、穿布面胶底、胶钉足球鞋。

八、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积分。

2.积分相等队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

1.各学校将报名表粘贴1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需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生学籍卡号。

3.各队报到时须交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一份。

4.报名表电子版一份。各参赛队于6月4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靖边县训练中心。联系人:周凯,电话4628920,手机15596843333。

十一、经费

经费自理。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1.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县教育局、体育办选派。

2.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局、训练中心。


附件5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6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电子学籍号

号码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 m

4×100m

4×4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注:报名项目用△表示 。 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三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三人(接力赛除外)。

附件7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电子学籍号

号码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4×100m

跳高

跳远

垒球

































































































注:报名项目用△表示。 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三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三人(接力赛除外)。


附件8

2015年靖边县中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教 练: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电子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学籍号:

电子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体检医院单位:              (盖章)

附件9

2015年靖边县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教 练: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电子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体检医院单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