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体育局
2015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确保榆林市2015年创建成省级生态园林城市,2017年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根据《榆林中心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榆林市2015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榆创领发﹝2015﹞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确保市区体育场馆和本系统单位、家属区各类设施配套,园林绿化达标,环境整洁美观。(60分)
2、协助完善中心城区各社区体育实施配套工作。(15分)
3、收集、整理、提供所承担的创建资料,并建立迎验资料档案。(15分)
4、完成市创建办下达的工作任务。(10分)
四、实施步骤
依据《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榆林市2015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等要求,结合我市体育系统实际,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15年3月1日-3月31日)。制定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按照总体要求,列出社区配套工程和园林绿化进度安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竣工验收。同时,大力宣传创建意义,营造浓厚氛围,迅速掀起创建新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5年4月1日-5月31日)。一是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实施,保证工作不缺项,限期达标(惠民工程至10月31日完成);二是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
第三阶段:技术调研,整改提高(2015年6月1日-8月31)。一是迎接省住建厅进行技术调研和市创建办检查;二是认真根据调研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考评验收(2015年9月1日-2015年10月1)。积极配合,通过验收。惠民工程年底通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榆林市体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体育系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领导、统一组织、调度和决策。各下属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严格把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提前谋划,抓紧实施。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园林绿化季节性强,必须提前谋划,抓紧实施。一是体育局要尽快把承担的社区配套实施建设和园林绿化项目谋划好,为器材购置和绿化项目开工实施做足准备。二是突出重点,打好“绿化攻坚战役”,迅速掀起绿化新高潮;三是打好“绿化提升战役”,全方位查漏补缺,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争取各级支持,确保资金到位。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为主题,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绿化基本知识,网站要开设专栏,体育活动要利用标语、口号等形式,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强化措施,严格奖惩。配合市创建办按照《榆林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督查督办细则》(榆办字﹝2013﹞47号)文件精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月检查、季点评、半年考评和年终联评的措施,加强对下属单位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的督导推进。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表彰通报;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对影响本年度创建验收的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