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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体育局

YULIN CITY SPORTS BUREAU

榆林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羽毛球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3-10-19 17:08 来源:榆林市体育局 浏览次数: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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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直工委、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市体育中心 市羽毛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9日—23日

地点:榆林市中心体育馆(科创新城)

五、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赛

六、组别设置及参赛范围

比赛设县市区组、行业组、社会企业组三个组别

(一)县市区组: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行业组:以市直机关、中省驻榆单位(高校、企业除外)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社会企业组:以各园区(管委会)、高等院校、企业和社会团体为单位组队参赛。

市县区组、行业组混合团体项目: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社会企业组混合团体项目: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第二男双、第二女双;

市县区组、行业组运动员可兼项,混合双打选手要求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上(1963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

社会企业组:所有运动员不可兼项;第二男双、第二女双选手要求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上(1958年1月1-1978年12月31日)。

七、参赛条件:

(一)按照《榆林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县市区组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县市区户口,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截止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行业组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会企业组参赛队员资格不限。

(三)限制条件。

现役和退役5年内专业(职业比赛)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退役5年(含)以上专业(职业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报名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

(四)资格审查。

1.各代表队(单位)参赛人员资格由各代表团(单位)严格审查。

2.大会设资格审查机构,在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如发现违规、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者,组委会将通报调查结果,并取消该人员所属代表队比赛资格及成绩;比赛第二阶段开始不再受理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3.各代表团在相应的组别限报一组。行业组组成单位可报企业组,企业单位不得报行业组,县市区只能报县区组。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县市区组和行业组包括领队教练可报5至12人(领队教练可兼队员);社会企业组包括领队教练可报10至14名(领队教练员可兼队员)。

(二)年龄限制

1.县市区组:必须年满23-60岁(196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2.行业组:必须年满23-60岁(196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3.社会企业组:必须年满18-65岁(1958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三)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具备参加羽毛球比赛所需要的身体健康条件。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和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方可参赛。

2.各参赛队必须统一着装。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技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采取固定出场顺序:

市县区组、行业组出场顺序为: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社会组出场次序为:混合双打、第二男双、女子双打、男子双打、第二女双;

第二阶段的比赛用抽签办法决定对阵情况(小组第一不动、小组第二上半区抽下半区、下半区抽上半区),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前1-8名。

(三)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一局31分制,五局打满,胜负已见分晓时,剩余比赛只进行一局21分制。第二阶段采用三局两胜21分制,如赛至29平时,先得30分者获胜。

(四)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出场顺序表上不能出现涂改),由领队或者教练员签字后,于赛前20分钟交于检录处,出场顺序表一经上交,一律不得更改。

(五)裁判长根据比赛进度有权调整比赛场次。

(六)比赛用球:李宁D8

(七)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下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计。

(2)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退还申诉费,申诉无效不退还。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视为罢赛。一旦出现,组委会有权进行处罚。

十、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按照参赛的代表队数量,10%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40%为三等奖,其余代表队为优秀组织奖。

(二)录取前八名代表队分别给予13、11、10、9、8、7、6、5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参赛队伍总数不足8支参照8支参赛名次进行积分。

(三)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由组委会授予“榆林市全民健身之星”称号。

(四)裁判员能够自觉遵守《裁判员守则》,积极参与裁判工作。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按裁判员总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代表团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参赛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备注姓名、身份证号),于10月27日前以压缩文件的报送至榆林市体育局三楼314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和补充。

联系人:杨桐  联系电话:15353208208

邮箱:yltyjqtk3516925@163.com。

(二)报到:各代表队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参赛经费由各代表队(参赛单位)自理。

十三、相关事项

各参赛队赛前需自行购买保险,到赛区报到时需携带保险单纸质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