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体育指导员定义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1)进行社会体育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开展健身工作。通过举办讲座、教学活动,将没有参加活动和组织的体育人口动员起来,组织起来。
2)进行体育健身知识与方法的教授、培训、指导、咨询,负责体育保健指导,医学监督,并以科学的理论方法指导人们锻炼。
3)进行体育技术技能的传授、教学、训练及各种身体健身的基础指导,是人们掌握体育锻炼方法,学会科学锻炼
4)进行群众体育研究。
5)进行商业体育设施指导和管理。
6)进行健康管理和安全管理。
7)负责定制体育健身锻炼计划。
8)负责健康测定评价、体质测定评价。
9)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专项技术指导,通过指导,使人们掌握正确的运动技术,并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甚至可以指导较高水平的运动技术。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形式与参与形式
指导形式
1.街道组织指导形式
2.体协组织指导形式
3.个人组织指导形式
4.其他组织形式
参与方式
1义务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2在取得当地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有偿服务
3可以应聘、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基本要求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了解体育锻炼和比赛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技术,能够承担基本的锻炼指导工作。
二级指导员从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两年以上。
一级指导员从事二级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
国家指导员从事一级社会指导员工作五年以上。
但也有例外,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申请授予技术等级称号可不受年限规定的限制、突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以破格晋升。但是,如果连续两年不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则不得申请高一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五、申请授予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应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申请书;
(二)相应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原等级证书。
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