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定边建设体育学院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46号)已收悉,根据你们的议案建议内容,您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召开了提案专题会议,按照“每个提案都要和提案人进行当面的请教和了解,必须使提案有过程、有结果,虚心请教提案人”的原则进行答复。明确市体育局副调研员马鹏飞和竞训科具体负责联系和答复。现结合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发展情况,对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建设足球训练基地,是根据定边县的区位优势、气候优势、经济优势和当前足球发展人口优势,产业关联优势等提出,非常有建设性。并且前期得到相关人士的考察,前景良好,你们也对这个事业还是比较有信心,并且有几千亩土地,属于个人,建设训练基地条件比较成熟。但是必须走项目。因为该项目所属地在定边县,建议首先由定边县进行立项,如果定边县政府能立项,市体育局将全力给予支持,并积极协调中、省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待时机成熟,纳入榆林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省十七运规划,将足球比赛地点放在定边县,带动足球发展。
关于建设体育学院的建议,暂时条件还不成熟,这必须得到省教育厅的批复,才能进行后续工作。建议前期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足球事业及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今后能给我市体育事业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体育局
2018年8月26日
(联系人:刘志强,电话:0912-3516925)
(抄送:市人大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