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字[2015]52号),设立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取消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 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并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
(四) 统筹设置全市体育运动、竞赛、竞技项目;推进全市足球改革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举办、承办运动会,组织参加体育比赛;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
(五) 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六) 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指导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七) 贯彻落实体育依法行政,管理和监督市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九) 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内设机构5个:
(一) 政秘科(加挂综合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文电、会、机要、档案、政务、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安全保密、信息、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 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体育信息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三) 群众体育科
拟定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申报、审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社区、行业系统等体育工作;负责体育总会工作。
(四) 竞赛训练科
落实省体育局下达的竞赛、训练工作任务,负责体育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市级运动会和参加省级运动会的竞赛训练工作,检查指导青少年体校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办学训练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
(五) 体育经济科
拟定实施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体育产业项目的管理;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指导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工作;管理和监督市本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工作;监督体育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年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5名,副科长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级)1名。
五、附则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单位负责人:韦军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榆南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2-351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