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榆林市体育局 2025年01月15日

榆林市体育局

YULIN CITY SPORTS BUREAU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30 11: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5551
【字体: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林市体育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并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

4、统筹设置全市体育运动、竞赛、竞技项目;推动全市足球改革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举办、承办运动会,组织参加体育比赛;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6、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指导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7、贯彻落实体育依法行政,管理和监督市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9、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体育局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政秘科、宣教科、竞训科、群体科、经济科、直属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4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体育局本级(机关)

2

榆林市体育彩票发行中心

3

榆林市游泳馆

4

榆林体育运动学校

5

榆林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市体育局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体育局大力支持下,全系统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有关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追赶超越大局,以“阳光榆林·阳光体育”的顶层设计为动力,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实力不断增强,公共体育设施日趋完善,体育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品牌引领,群众体育蓬勃开展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榆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榆林融合发展,坚持以品牌赛事为引领,发展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身体素质和幸福指数。

1、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升。全年共举办群众类比赛活动227次,其中市级成功举办了2018年陕西省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活动、榆林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2018榆林国际马拉松赛、2018“银河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乒乓球比赛、陕西省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暨榆林市第八届足球联赛, 2018年陕蒙晋苏容(8+1)网球联谊赛等31次重大赛事、活动。积极参加省级各类比赛,参加了陕西省首届高山滑雪运动会、陕西省网球联赛等省级赛事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2、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今年以来,不断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共举办31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培训一级50人,二级120人,三级150人,批准同意752人为二级社会指导员,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市民科学健身。新批复成立东方舞协会、健身秧歌协会、篮球协会、轮滑协会等9个体育协会,漠北重机俱乐部、超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6个体育俱乐部。

3、体育惠民工程稳步推进。今年我局将村级体育惠民工程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对全市2018年退出的411个贫困村进行摸底,对场地符合标准要求的村级纳入到今年实施的计划。建成了榆林市第一条智能健身步道滨河公园健身步道。在阳光广场建设慢行环线总长度1.34公里、宽1.2米,总面积1608㎡的健身步道。在东沙季鸾公园建成了5公里的专用自行车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的建成解决了周边群众健身难的问题。邀请国内专家对全市“十五分钟健身圈”进行规划,即将成型。

(二)坚持金牌战略,竞技体育实力不断增强

今年是榆林竞技体育工作发展的重要之年,省十七运会落地榆林,各项国字头赛事精彩纷呈,青少年体育融合发展。同时还进一步强化抓基层、打基础、强人才的工作意识,科学谋划,调整项目布局,拓展选拔范围,建设培训基地,搞好队员输送和外训、代训,不断提升竞技体育水平,为筹备备战省十七运会奠定基础。

1、成功获得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举办权。在省体育局的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正式成为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承办城市。按照绿色、和谐、活力、开放、特色的省运会承诺,做好各项筹办工作。重点在建立健全筹备组织机构、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陕西举办全国十四届全运会贡献榆林力量等方面下功夫,立足榆林竞技体育优势,多措并举,力争为全省人民奉献一届精彩纷呈的体育盛会。

2、参加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成绩优异。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于今年8月在咸阳市举行,我市派出的762名运动员参加了全部20个项目的比赛,共取得金牌290.5枚、银牌106枚、铜牌134枚,总分17123分,金牌列全省第二,总分列全省第三,并获得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金牌比上届188.55枚多出了102.5枚。金牌和总分均比上一届上升一个位次,实现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金牌总分“双三”任务,实现了追赶超越金牌超宝鸡的任务。

3、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比赛。成功举办了2018年全国(U19)青年篮球联赛男子组第二阶段比赛、第八届田径耐力项目高原地区对抗赛、2018全国U15古典式摔跤锦标赛等国字头赛事。同时为促进“阳光体育运动”在全市广泛开展,提高青少年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先后组织举办了2018年榆林市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暨陕西省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榆林分站赛、榆林市3V3篮球比赛、榆林市青少年足球联赛、2018年中小学武术散打赛、陕西省陆上划船器巡回赛(榆林站)、榆林市体操项目校园行公益送培活动等20余次青少年体育活动。

4、体教融合成效显著。今年联合市教育局共同出台了《榆林市体育局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体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为我市体教融合发展建立了制度保障。我市青少年业余训练不断扩大招生规模,通过将部分新增的训练项目放至城区各学校等办法,优化选材平台,多方位建立训练点,以点带面提高在训人数,体教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坚持多元发展,体育产业稳步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推进体育产业优化发展,促进“体育+”模式向相关产业延伸。加快推进体育场馆建,加大体彩销售力度,加强体育市场监管。

1、紧紧抓住全国十四运在我省承办的机遇,全力推进我市拳击馆的建设工作。围绕省十七届运会在我市举办的重点工作,推进市本级和县区场馆建。市体育中心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榆林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用地、射击馆用地已经上报市建规局,待研究审核;榆溪河水上项目训练场地建设上报市住建局,待审批。

2、改善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开展了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调研;组织参加2018年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申报2018年度国家体育产业基地项目。争取体育场馆建设资金,全年争取绥德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和子洲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省级投资960万元;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950万元;省级体彩公益金补助地方体育事业发展项目934万元。

3、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体育场馆管理水平。今年5月,组织全市各县区及市体育系统40多人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了《榆林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学习了国内外体育场馆规划、设计、建设方面的最新理念,掌握体育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发展趋势,不断提高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管理水平。

4、稳步扩大体育彩票发行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截至11月底体育彩票销售额为8.6亿元,网点540个。 推进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市体育系统的公共体育场馆在常年免费低收费向广大市民开放,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场馆免费开放力度在全省领先。

(四)坚持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全市脱贫攻坚总安排,我局负责帮扶米脂县杜家石沟镇树山村。局党组非常重视,派出3名骨干组成扶贫工作队,副局长郑大彬担任第一党支部书记,进住树山村全程指导脱贫工作。为扎实推进帮扶脱贫,我局筹资29.98万元为树山村建设“水肥一体生态鱼塘”项目,组织举办了“树山自行车越野赛”,推销树山苹果1万斤以上。制定了脱贫计划,建立了贫困户档案,结对子帮扶等措施。局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2次到树山看往、慰问,调查了解村、贫困户致贫原因,多次与镇、村干部研究脱贫方法,并协调解决了数十万元资金,支持树山村照明工程改造,改善了农村基础生活条件。

(五)自身建设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体育局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学习的主要任务。全年,结合“三会一课”、“两学一做”、自主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根据要求,对党的十九大知识进行了测评。

2、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今年,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重大成果,我局将每周五作为党员学习、讲党课时间,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学党章、党规,带头践行“做”,带动人人上讲台,人人讲党课。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扎实推进市体育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我局党员干部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干部作风整改和巡察反馈为契机,不断夯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全年先后3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切实做到风清气正。认真学习并坚决拥护党中央对秦岭北麓违规别墅的处理决定,并举一反三,党员干部都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党建工作不断加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携手榆林市农业局机关党委举办了足球联谊赛,同市纪委机关党委联合举办了“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2018年市纪委机关、市直体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运动会暨系列活动。邀请市直工委培训中心主任裴建东为市直体育系统全体党员进行培训。全年系统新发展预备党员3人。

5、体育宣传扩音扩容。全年新华网、中国体育报、陕西日报等新闻媒体600余次报道榆林体育工作,媒体报道榆林体育的广度、深度创历史之最。市体育局网站各类信息811条,上报省体育局、市政府等各类信息157条,榆林体育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9人;实有98人,其中行政21人(2010年工改享受待遇提前离岗7人)、事业77人。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总计9134.85万元,比上年6225.13万元,增加2909.72万元,增加46.62%。主要原因是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以及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

2018年支出总计9213.91万无,比上年6154.18万元,增加3059.73万元,增加了49.72%,主要原因是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以及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9134.8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343.76万元,占总收入的91.34%,比上年5890.41万元增加2453.35万元,增加41.65%,主要原因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以及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

(2)其他收入791.09万元,占总收入的9%,比上年334.72万元增加456.37万元,增加57.6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工程未完工的资金列入其他收入。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9213.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94.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19.48%,比上年1699.22万元增加95.65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新调入人员经费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1625.05万元,占总支出的90.53%,比上年1472.31万元增加152.74万元,增加10.37%。日常公用经费169.82万元,占总支出的9.47%,比上年225.64万元增加55.82万元,增加24.7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新调入人员经费增加等。

(2)项目支出7419.04万元,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以及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419.04万元,占总支出的80.52%,比上年4454.96万元增加2964.08万元,增加66.53%,主要原因是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以及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

(3)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支出2872.4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11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6万元,其他支出2166.48万元。

(4)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99.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3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8.54万元,其他支出性支出573.3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8343.76收入万元,比上年5890.41万元增加2453.35万元,增加41.5%,主要原因是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以及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9213.91万元,比上年6154.18万元,增加3059.73万元,增加49.72%,主要原因是承办2022年省十七届运动会所增加的项目费用,备战省运会的训练等方面的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1752.6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92.21万元,公用经费160.47万元;项目支出4396.3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支出2131.4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5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2.21万元,公用经费160.4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194.75万元,支出2166.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3.06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体育局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6.43万元,比上年9.60万元减少3.17万元,减少了3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只留一辆公务车辆,其他的都交回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及单位加大力度,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开支,无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43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与当年的预算对比:当年三公经费总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三公经费当年总支出6.43万元,与当年预算10万减少了3.57万元,减少了3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只留一辆公务车辆,其他的都交回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及单位加大力度,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开支,无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3万元,比上年9.50万元减少3.07万元,减少32.32%,主要用于体校下乡招生选材等产生公务用车运动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0.10万元减少0.10万元,减少率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无公务接待费开支。

2、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体育局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共22万元,比上年16万元增加了6万元,增加了37.50%,主要原因是十七届运筹委会成立后,召开的各类会议比去年明显增多,故会议费用相应增加。

3、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市体育局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培训费支出12.78万元,比上18.85万元减少了6.07万元,减少了32.20%,主要原因:在完成培训任务的基础上,降低培训成本。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专项5个,专项业务6个,共涉及资金439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4万元,比2017年增加11.43万元,增加了32.46%,增加原因:筹备省运会,改善环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